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张玫 陈锋 北京报道
“自古以来,华夏文明中有江湖三大仇——杀父母、夺妻儿、砸饭碗。”曾在公告中发出上述言论的黑岩资本再次炮轰投资者。
近日,黑岩资本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因投资者举报其侵犯商标著作权,与美国贝莱德集团的译名“黑岩”重名,官方公众号已改为“黑焱资本”)上公开发文,谴责旗下真龙基金的六名投资人。这一举动又将黑岩资本与投资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推向公众视野。
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基金清算回款问题上,黑岩资本指出,部分投资人在基金清算回款问题上与公司存在争议,甚至自导自演召开投资人大会,以管理人和托管人无法到场的理由,认定基金由其意志进入“清盘”,并越过黑岩资本和基金托管人直接找到基金应收款人发函索要巨款。
《华夏时报》记者9月19日拨打了黑岩资本发布在官方微信和年报中的联系电话,发现该电话已经注销,成为“空号”。
基金回款成争议焦点
故事的源头要追溯到2020年,黑岩资本旗下的真龙基金进入了清算阶段。在基金持有人等待资金回笼时期,有六名投资人打破了这份“宁静”。他们自称为真龙基金的持有人,对基金清算的进度和回款金额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据黑岩资本方面透露,这六名投资人自2020年以来,就基金清算回款问题与公司展开了激烈的“对抗”。他们认为,基金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诸多不透明、不公平之处,导致他们的投资款迟迟未能全额收回。为此,他们多次向公司提出质疑,并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面对投资人的质疑,黑岩资本坚称自己始终遵循基金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工作。公司表示,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基金在清算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有意拖延或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黑岩资本还列举了一系列证据,包括清算报告、审计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等。然而,这些证据并未能完全平息投资人的怒火,双方之间的争议反而愈演愈烈。
2024年4月25日,黑岩资本接到中基协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格的通知。2024年4月26日,中基协发布《关于注销杭州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黑岩资本位列其中。
2024年5月31日,黑岩资本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我司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格被中国基金业协会注销的情况通告》,并控诉投资人举报、投诉导致其失去基金管理人资格。
此后,黑岩资本多次在微信公众号发文,进一步表达对此事的看法和态度。黑岩资本认为,自2019年以来,一直有投资人在举报、投诉公司,最终导致其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格被注销。黑岩资本用近乎“控诉”的文字表示,“砸饭碗”乃“华夏文明中的江湖三大仇之一”。
多起诉讼仲裁均被驳回
在长达数年的争议中,这六名投资人先后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了多起诉讼和仲裁申请,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迫使黑岩资本加快清算进度并支付全额回款。然而,这些诉讼和仲裁申请均未能获得支持。
据了解,这些诉讼和仲裁申请主要围绕基金清算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投资人的具体权益展开。投资人们认为,黑岩资本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他们的投资款受到损失。然而,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黑岩资本的清算工作基本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未发现明显的违规行为。
此外,法院和仲裁机构还指出,投资人在提出诉讼和仲裁申请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因此无法认定黑岩资本存在过错或违约行为。基于以上理由,这些诉讼和仲裁申请均被法院和仲裁机构驳回。
尽管在法律上未能获得支持,但这六名投资人并未放弃对黑岩资本的追讨。他们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司施压,要求公司尽快解决基金清算回款问题。而黑岩资本则坚持认为自己的清算工作合法合规,并拒绝接受投资人的要求。
随着双方矛盾的不断升级,黑岩资本最终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文谴责这六名投资人。公司表示,这六名投资人自2020年以来一直在无根据地与公司敌对,多次提起诉讼和仲裁均被驳回后仍不罢休,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
在文章中,黑岩资本详细列举了投资人的种种不当行为,包括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恶意投诉等。公司还指出,投资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并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对这六名投资人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被注销资格前的协会登记备案信息显示,黑岩资本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为1.3亿元,实缴资本为3416万元。
资料显示,黑岩资本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实控人均为郭允若。而公司的出资人则包括郭允若、北京诺岩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红石国际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出资比例分别为70%、10%和20%。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黑岩资本管理规模为0至5亿元,属于小型私募。据悉,黑岩资本在注销时,仍有24只产品尚未清算。那么存续基金是否会因为资质注销而受到影响?黑岩资本发文回应称,黑岩资本私募基金资质被注销,仅仅是无法新发行基金了。对于存续的基金,有基金合同作为存续主体依据,不会有任何影响。
针对此事,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创始发起人袁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运作中,投资人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地位,难以全面掌握基金运营的真实情况。这可能导致投资人在基金表现不佳时产生不满,进而引发矛盾。因此,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是缓解这类矛盾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